吴亮律师
老人监护人确定方式如下: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人自己与想成为监护人的人协商2、无、限制民事责任能力的老人,按法定顺序履行监护职责3、协商不成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根据《民法典》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根据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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