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亮律师
解析:
当相关企业宣告破产破产后,对于法定代表人应否肩负债务负担这一问题的裁决往往取决于具体状况的细节。一般而言,若该企业属于有限责任型企业,那么法定代表人将仅仅以自己所投入的出资额度为责任上限,对企业的债务负责。
然而,在特殊情况之下,法定代表人有可能被强制要求为企业的债务承担起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公司关门大吉以后,这个法人要不要为了公司欠的债负上点儿什么责任?这事儿得看实际情况。要是这家公司就是个有限责任公司的话,那法人就得按照他出了多少钱来还公司的债。不过,也有那么一些特殊情况,法人可能就得跟公司一起背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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