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亮律师
没有加盖公章的收据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发生纠纷时不利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没有加盖公章的收据其作用不大,因为在法律上没有加盖公章的收据并不被认可,所以收据一定要加盖公章或者当事人的签名。因此如收据开具的主体为公司或单位,其未在公章上加盖公章通常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如果该收据上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则视为与公章同等效力。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上一篇:三年的劳动合同是什么意思试用期几个月 下一篇: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