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亮律师
通常情况下,向被告住所地所在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便是婚姻道义至高无上的选择。然而若是被告的常居地与户籍所在地发生冲突,则应由其常居地的相关人民法院进行审理裁决。常居地,意即公民离开原籍所在地之后,直至提起诉讼之时,已经连续生活长达一年以上的地区,唯独公民在医院接受治疗期间的居住地情况例外。倘若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离开户籍所在地达两年之久,那么在另一方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时候,就有权选择居住地所在人民法院来进行审理。✫✫✫✫✫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起诉离婚一般的规矩就是得去找被告住的那个地方的法院报个案儿。要是被告住的地儿跟他平时常呆的那块儿不一样那就归他经常跑的那块儿的法院管了。什么叫“经常赖在那儿”,普通人理解就是你离开家到现在已经整整一年多没回去过了,除了医院这种挂急诊的地方外。要是这两口子中有个人离家出走都快两年了,另外一个想要离婚的话,就可以去他自己住的地方的法院告他。✫✫✫✫✫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在中国,离婚诉讼通常在被告常居地法院立案,如果其与经常居住地不符,则由后者管辖。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离住所地一年以上且起诉时仍在此居住的地方,但医院、监狱等场所不算在内。若夫妻中有一人离住所地超一年,而对方提起离婚诉讼,可在原告所在地法院受理。✫✫✫✫✫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要想去法院上诉离婚的话,就要去被告住的那儿的法院开庭受理。不过要是被告住那儿跟他平时呆的地方不一样,那就要看他经常待在哪儿,哪儿的法院才有权管这事咯。说起这个“经常居住地”就是指那个公民从离开自己住的地方到被起诉的时候已经在那里连续生活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但是生病住院这种情况就不算。如果说有一对夫妻,其中一个人离开住的地方超过一年了,然后另一边跑去告状想要离婚,那这场官司就能由原告住的地方的法院来审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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